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大气环境中臭氧(O3)及细颗粒物(PM2.5)的重要前体物。为控制VOCS排放,促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减排,北京市通过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采用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实施了工业源VOCs总量控制。
推动工程减排淘汰污染工艺
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的要求,今年8月底前,我市要完成汽车制造业底漆、中涂、色漆环节全面推广水性漆替代油性漆以及罩光漆环节实施有机废气深度治理。据了解,我市共有9家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目前均开展了有关工作和治理工程,8月底前可完成治理任务。
在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二工厂,记者了解到,该厂按照北京市环保有关要求,在今年进行了环保技术改造,对涂装车间的废气排放管线进行改造,并新增加VOCs治理装置,采用“转轮吸附浓缩+蓄热氧化燃烧”处理工艺对有机废气进行深度治理。项目负责人介绍,目前改造项目已完成,进入调试阶段,预计深度治理后的VOCs减排量可以达到80%以上,减排效益明显。
制定产业政策疏解污染行业
北京市通过制定有关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企业调整退出。颁布《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明确了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行业、生产工艺,倒逼企业淘汰或转型升级。今年7月又发布实施更加严格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制定《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版)》,将VOCs排放量大的化工、印染、机械设备制造、人造板及家具、印刷等行业列入禁限范围,从源头控制了VOCs的增量。2017年1-7月,北京市共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539家。
严格排放标准控制污染排放
为减少VOCs排放,我市针对炼油石化、印刷、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先后发布了7项控制VOCs排放的地方标准。今年,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为推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又共同制定发布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这是京津冀三地在环保领域发布的统一地方标准。通过各项标准的出台,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施环保技术改造,淘汰污染工艺和设备,实现全过程清洁生产。
2017年是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市将继续以“全面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落实淘汰退出要求”为重点,环保、经信等部门加强监管排查力度,开展百项环保技改、清洁生产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VOCs排放治理成效,为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